
我的笔记本。
我很喜欢我的笔记本。
它曾经是我的一切。
在孤单的夜晚陪伴我看节目,在星巴士上网。
别人买笔记本。
我买笔记本。
不求,多功能,性能佳。
就只因为,我第一眼就看上了它。
朴实的线条。
实实在在的键盘。
平平无奇的功能。
它已随我多年。
想不起,当时一千多元是如何可以买到二手笔记本的。
二手的,就像娶了一个离婚少妇,带个孩子。
蛮花费的。
到头来,记忆体,硬盘,光盘机,母板晶片都动过手术,移植了。
后来方知,我的一厢情愿带来莫大的痛苦。
修了后,很少,很少使用。
深怕,它再次离我而去。
提一提,
有时候,阴差阳错也会是一个好结果。
就光盘机,就不用付出任何代价,
阴差阳错地落在我手中,我亲手动了手术。
植入了它的身体。
现在,超炫的。
每当我读光碟时,就得喂光碟进入它的口。
并加烧录功能。 真他妈的方便。
记住,
当你再次背叛我时,
我会把你再次收起来,换一个新的。
再也不买二手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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